很多朋友投保的第一份保險可能都是意外險,但有人反映:真的出了意外的時候,意外險卻不像當初承諾的那樣賠付了!
別看這意外險責任簡單、保費便宜,但真到出險理賠時也會產生不少糾紛。
今天咱們通過一個意外險的拒賠案例,來一起聊聊意外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案例詳情
42歲的陳某為工地電焊工,在開工時該工地為每個工人投保了團體意外險,保額50萬元,保險期間1年。
3個月后,陳某在工地焊接作業時不慎從9米高空墜落,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后,工地通知了陳某的家屬,家屬處理完后事之后向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
保險公司經過調查核實發現,陳某沒有取得電焊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是無證作業,屬于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的規定,故不予理賠。
在索賠無果后,陳某的家屬將保險公司上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然而陳某沒有相應操作證,違反上述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拒賠有法可依,故駁回陳某家屬的訴訟請求。
案例分析
理賠是保險流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出險時一定要注意以下這些事項:
1、及時報案,保留證據
意外發生后,一些需要固定的證據可能會因為未及時報案而消失,保險責任難以認定。
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一定要及時報案。
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殘疾等索賠金額較高的保險事故,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過電話、書面、傳真等形式通知保險公司,提出給給付保險金申請。
2、到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就醫
一般都為2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如果自己不太清楚,可以在報案時可向保險公司確認清楚。
3、是否在承保范圍
保險公司只對合同約定的意外事故進行賠付,除了投保時一定注意閱讀免責條款、特殊約定等合同內容。
在理賠時,如遇拿不穩的情況,及時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確認。
本案例來源于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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