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鋼材焊接為主制造企業,為了保證焊接產品質量應有基本統一的要求,具體內容有:
技術裝備
一般企業除了廠房場地外,必須擁有相應的裝置和設備,包括非露天裝配場地及工作場地的設備、焊接材料的烘干設備及材料的清理設備;組裝及運輸吊裝用的吊裝設備;加工機床及工具;焊接及切割設備、裝置;焊接及切割用的工夾具;焊接輔助設備及工藝裝備;預熱及焊后熱處理裝置;檢查材料及焊接接頭的檢驗設備和檢驗儀器;焊接試驗裝備及設施等。
人員配備
技術人員,包括具有相應學歷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一定技術水平的各種技術工人,其中焊工和無損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或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證書。
焊工,必須達到與企業產品相關考核項目的要求,并持有相應合格證書。焊工只能在證書認可資質范圍內按焊接工藝規程進行焊接操作。
檢查人員,企業應配有與制造產品相適應的檢查人員,其中有無損檢測人員、焊接質量檢驗人員、力學性能檢驗人員、化學分析人員等。
其他人員,企業還應具有與制造產品類別相適應的其他技術人員,比如機械設計員、繪圖員、涂裝工藝員等。
技術管理
企業應根據產品類別設置完整的技術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各級技術崗位責任制和廠長或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不管是外來單位引進的還是自行設計的圖樣,必須有總圖、零部件圖、制造技術條件等。所有圖樣資料上應有設計人員和審核人員的簽字。總圖應由廠長或總工程師的簽字。引進的設計資料也必須有復核人員、廠長或總工程師的簽字。
企業必須有必要的工藝管理機構及完善的工藝管理制度,應明確焊接技術人員、檢查人員及焊工或操作工的職責范圍和責任。焊接產品必須的制造工藝文件應由技術負責人,如主管工藝師或焊接工藝主管人員簽字,必要時應附有焊接工藝評定試驗記錄或工藝試驗報告。焊接技術人員對工藝質量承擔技術責任。焊工應當對違反工藝規程及操作不當的質量事故承擔責任。檢驗人員應按照制造技術條件嚴格執行各類檢查試驗,應對所檢焊縫提出充分的質量檢查報告,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焊縫,應按產品技術條件進行監督返修和檢驗,檢查人員應對由漏檢或誤檢造成的質量事故承擔責任。